6月7日下午,在嘉峪关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大会上,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被评为2015-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工作先进单位,该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军被评为“棚改”工作先进个人。
2015年以来,嘉峪关市委、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头号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强力推进。在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力监督和指导和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市城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棚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优质、高效、规范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先后及时化解了2件涉棚改的重大强制拆迁案件,保证了棚改工作的顺利、有序推进,有力助推了美丽雄关建设,收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赞扬和肯定。
(王继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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