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辛玉林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对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讨论。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军虎列席讨论案件。
承办法官首先汇报了薛某贩卖毒品一案的案情及相关证据及拟判处的刑罚,审委会各位委员就案件定性、量刑情节等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讨论后,李军虎就该案的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谈了自己的意见。
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是检察长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对法院审判活动监督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审判监督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监督意识,自觉接受检察监督,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配合,形成打击犯罪的强大合力,及时有效的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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