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保财险嘉峪关市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茹作勋,中国人保财险嘉峪关市分公司总经理刘伟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胡李刚主持仪式。
茹作勋表示,此次与中国人保财险嘉峪关市分公司的战略合作,内容涉及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救助保险、司法人员履职保险、司法赔偿保险、破产管理人执业保险。同时,还将在相关保险业务方面展开深入研究合作,不断推进前沿课题研究,通过搭建“司法+保险”开放性合作平台,破解“执行难”工作瓶颈,进一步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向纵深拓展,拓宽司法救助渠道,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有效发挥保险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嘉峪关市两级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纷纷点赞、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上级法院的高度认可。市城区人民法院在工作中首创的《“法院+保险”联动 助力执行攻坚》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选编为全国法院破解执行难典型案例,系甘肃法院唯一入选案例。
近年来,法院干警因正常履职遭受不法分子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为保障法院干警及其家属人身安全,避免法院干警因职务行为使自己或家属遭受人身伤害,切实落实好司法人员履职保障制度,积极有效保障司法人员履职风险,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经研究,决定为全市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包括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书记员、临聘人员)及家属购买司法人员履职保险,切实保护干警人身安全与权益,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其中法院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受到伤害、因公伤亡、受到报复性伤害等,可获赔22万元,同时保险公司有义务先行垫付医疗费。此举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具有开创意义,为全市法院干警履职提供了安全保险,也解除了干警“流汗流血又流泪”的后顾之忧,必将极大地鼓舞和激发广大干警的干事创业热情,更好的干好本职工作,助力工作提质增效。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海燕与刘伟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人员履职保险协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市城区人民法院院长辛玉林与刘伟签订了市城区人民法院司法人员履职保险协议。中国人保财险嘉峪关市分公司副总经理武国栋、焦多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行装处全体干警,市城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及中国人保财险嘉峪关市分公司相关人员参加仪式。
(王继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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