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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两级法院1个集体3名个人获省法院表彰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8/12/11 5:09: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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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表彰2018年全省优秀法院、全省优秀法官和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甘高法〔2018〕318号),对2018年全省法院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嘉峪关市两级法院1个集体、3名个人获表彰。

其中,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吴杰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法官”,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吴秀屏、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李丽被表彰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决定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努力提升信息化水平,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新成就,涌现出一大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决定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解决执行难”等工作,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