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会场
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何琴参加会议,执行局局长曹夫才做交流发言
与会执行干警合影留念
为了进一步促进嘉峪关市法院、酒泉中院及其辖区基层法院、矿区法院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落实,2012年10月13日,嘉、酒、矿区法院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第三次协调会在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召开。
受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袁治云指派,省高院执行局复议督导处处长李元志、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张世浩出席会议。嘉峪关市法院副院长何琴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了去年以来嘉、酒、矿区法院跨区域合作执行的成果、提出了意见建议,会上各法院执行局长介绍了本院跨区域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落实与开展情况,交流了各自好的做法和经验,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探讨了新时期如何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复杂疑难案件的解决办法,同时对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应如何采取对策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李元志在讲话中指出,嘉、酒、矿区法院区域间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建立,是对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机制的创新和突破,是对破解执行难的大胆尝试和有益探索,这是非常有实际成效的方式,这一做法得到了省法院的充分肯定。她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一是对区域间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组织形式、运作模式等要有明确的规定。二是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合力,力求取得实效。要不断总结经验,将这一做法在全省推广。三是要以开展“执行规范年”活动为契机,规范制度,扎实落实,长期坚持。广大执行干警要多学习、多思考,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和司法能力,规范办案,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
与会执行干警一致表示,嘉、酒、矿区法院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嘉酒地区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不断研究解决执行难的新方法、新对策,力争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突破的大胆探索和有益试验。两地三方应将合作常态化、规范化,完善相关机制,及时总结和交流好的经验及做法,共同推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健康发展。
嘉、酒、矿区法院执行局长,各基层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及部分执行干警约70余人参加会议。此次会议由甘肃矿区法院承办,由该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张国华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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