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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锦旗响鞭炮 谢法院谢法官

来源: 作者:研究室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3/7/18 4:51:4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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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向嘉峪关市中院执行局送锦旗

从银行提取的近50万元现款

执行法官在清点、分发现金

当事人在清点领到的违约赔偿金

 

712上午十时,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前人头攒动、热闹非凡,88名当事人选出的二名代表将书有“维护法律尊严,公正执法为民”的鲜红锦旗交到市中院执行局局长曹夫才与执行法官张东峰的手中。顷刻,鞭炮炸响,各当事人感谢法院和法官为他们执行来近50万元违约赔偿金……

事情的经过是,20136688位当事人依据嘉峪关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申请执行嘉峪关市众鑫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地产公司),要求该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472992元、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手续,并协助各申请人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等裁决事项。

由于该案人数多、金额大、影响广,稍有不慎,将引发群体上访事件。仲裁前,各申请人与众鑫地产公司协商无果后,前往嘉峪关市社会调解调解中心和嘉峪关市政府信访局信访。市信访局会同物业公司、市物价局、市建设局、市房地产开发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开会协调未果。申请仲裁胜诉后,众鑫地产公司仍不履行义务。各申请人遂向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嘉峪关市中院在受理该88案后,院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执行局科学、依法、稳妥、及时执行。执行局长曹夫才立即行动,召集相关人员开会专题研究部署,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成立执行小组,分案到人、责任到人、限期执结。执行小组逐一约谈申请人,阐明办理产权证等证件的现实困难,并得到各当事人的谅解。同时,依法扣划众鑫地产公司在银行的472992元存款至市中院账户,充分保障各申请人的可得违约金权益。对提出执行异议的部分当事人又及时安排听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诉求。

此案在执行过程中,市中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放弃休息日,加班加点,为的是为各申请人提供方便、减少诉累。法院干警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当事人的谅解和好评。此案的圆满执结,不仅实现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而且化解了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更是避免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712上午一上班,执行法官就前往银行提取现金,各当事人排队依次领走了应得违约赔偿金。于是就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