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扣划李先林等5名被执行人在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共计20.527万元到法院执行账户……
这是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与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多措齐聚力,破解执行难,形成打击合力,重拳惩治“老赖”,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让失信被执行人财产无处藏匿。今年4月以来,该院成功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近120万元,执结案件28件,有效维护了生效裁判权威,维护了法律尊严,有力打击了“老赖”嚣张气焰。
长期以来,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即执行工作“四难”,是制约法院执行工作的瓶颈,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颇有怨言。而法院在穷尽执行手段后,面对住房公积金却无能为力,公积金管理机构以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仍在缴纳且系专款专用为由,不予协助法院执行扣划。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障,法律尊严得不到有效维护,司法公信得不到有效提升,被执行个人却逍遥自在……
面对这一制约执行工作的现实难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批复,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茹作勋及时与主管副市长沟通,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辛玉林和执行局副局长王军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多次协商,最终达成共识,该中心经查询被执行人无贷款后,同意协助法院强制扣划。法院也将公积金视为被执行人个人存款扣划到法院执行账户后,及时支付给申请人。
为使协作联动工作机制规范化、长效化,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与市公积金中心就涉住房公积金案件的查询、冻结、扣划的范围、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打击“老赖”再添利剑,意味着用被执行人的公积金还债的已变成现实。
近年来,嘉峪关市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以全省法院开展“清仓行动”“飓风行动”为契机,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有效破解执行难题。1-6月,两级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441件,到位金额16090万元。拘留“老赖”45名,罚款45人,罚款金额10.8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嘉峪关市大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当下,全市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进一步助推诚信社会建设,为文明创建活动作出应有的贡献。
(王继禄 赵曼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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