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被告人梁兴忠妨害公务案,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从2018年8月始,嘉峪关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全面实施、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确保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峪关市司法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相关规定,结合嘉峪关市刑事审判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制定印发了《嘉峪关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共27条,明确了法院、司法局的具体职能、工作范围,以及律师参与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
《办法》的实施,将通知辩护范围扩大到法院阶段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所有一审、二审案件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将使律师刑事辩护率得以大幅度提升。同时对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最大限度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办法》实施以来,法律援助机构已为189名被告人指派了律师。仅2019年1月至4月,指派律师辩护案件113件,占嘉峪关市两级法院全部新收刑事案件的61.1%。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法院将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沟通,逐一进行解决,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阳光运行。
此举不仅是全省率先做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地市,更是强化了对刑事审判的有效监督,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权,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量,赢得了被告人及其亲属的一致好评。
“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既要提高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辩护率,解决律师辩护的‘数量’问题,又要解决律师辩护的‘质量’问题,杜绝形式化、走过场,确保量质双提升。”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茹作勋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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