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第48个世界环境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上街头,积极开展“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环保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当日,该院干警在雄关广场设立宣传点,摆好宣传展板,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等环保法治宣传资料,并结合近年来该院审结的破坏环境典型犯罪案件,现场与群众进行互动交流,讲解大气污染防治、绿色低碳生活、垃圾分类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环保知识,告诫人们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崇尚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活环境。
通过宣传,旨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树立其环保共同体理念,共担环保责任,共尽环保义务,共守蓝天碧水,共建美丽雄关。
近年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贺信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嘱托,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用优质高效的司法审判助力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为美丽中国建设增砖添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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