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5日上午,甘肃省临洮县人民法院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嘉峪关市首例涉黑案郑文毅等52名被告人涉黑案一审宣判结束后,赶赴嘉峪关市的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永财代表临洮县人民法院,将两面书有“携手保障审判 同心共筑正义”“携手惩黑恶 并肩保平安”鎏金大字的鲜红锦旗分送到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负责人范毅、吴秀屏和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卫军手上,真诚感谢嘉峪关市两级法院为“10.29”涉黑案成功审理和宣判作出的努力。
备受嘉峪关市民关注的郑文毅等52人涉黑案,今天在甘肃省临洮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郑文毅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拒不执行裁定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郑文毅之子郑恒建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郑恒飞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其他49名被告人均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由于受疫情影响,加之嘉峪关到临洮路途遥远,为保障诉讼安全,部分被告人在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听判。为保障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全省法院是“一家”思想,责成中院刑庭、法警队和城区法院抽调专人负责,从人财物各方面全力协助和保障“10.29”涉黑案在嘉峪关市的视频审判工作,明确领导、靠实责任、细化任务,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在此前长达20余天的庭审和今天的宣判中,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协调公安特警、医疗急救人员现场待命,以应对与处置突发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随着法槌落下,在嘉峪关市为非作歹数十年的郑文毅等52名黑恶分子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既伸张了公平正义、维护了法律尊严,又净化了社会环境,促进了社会和谐,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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