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嘉峪关法院网,今天是 2024年10月06日 星期日
  • 关注:
刑事审判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审判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赌博犯罪案件14人获刑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嘉峪关中院 发布时间:2020/12/17 9:49:11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微信图片_20201204165529_meitu_8.jpg

124日上午,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14网络赌博犯罪案,以开设赌场罪对叶某某执行有期徒刑四年,某某、洪某某14名被告人判处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该院首次审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叶某某、谢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经商议共同出资建立“PLK百利金”反波胆赌博网站,约定叶某某、谢某某占分红的70%,由叶某某、谢某某陆续招募洪某某担任计划师,洪、师担任组长,韦某某、覃某某9人担任业务员,上述人员经过相关业务培训后,全部担任该网站代理。由代理人在微信群推广“PLK百利金”平台,以投资的名义吸引群成员在“PLK百利金”平台账号注册并进行投注,以反波胆方式赌球。截止案发累计接受投注的赌资191.63余万元,非法获利81.25余万元。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某、谢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情节严重,被告人洪某某、师12人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不少犯罪分子见有利可图,便大肆利用网络作为赌博和敛财的工具,赌博活动已经从传统的线下转移到线上进行。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认清赌博活动的本质,分清自己的行为是否已经属于犯罪。要自觉远离网络赌博、抵制犯罪,千万不要对赌博抱有侥幸心理或幻想,否则,最终将葬送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