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铿锵玫瑰映法徽 ——女法官马桂琴先进事迹(四)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嘉峪关中院 发布时间:2022/3/10 9:18: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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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身处哪个岗位,都秉承“职责胜于生命”的办案理念,始终坚持立身有责、恪尽职守勤勉为公、公正司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对党和人民司法事业忠贞信仰,展现了一名新时代女法官的为民情怀和不懈追求,她就是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马桂琴。

2013年调入该院以来,八年多来审结案件近2200件,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办案量和审判质效位居全院前列。她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廉政监察员”“办案标兵”“调解能手”“最美家事审判法官”荣誉称号。

当法官从打牢根基做起

马桂琴深知要想在审判事业上有所作为,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只靠忠诚和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加强政治、专业理论学习。从进院那一刻起,她始终把学习作为头等大事,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修行”。对她来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仅是一种政治责任,还是一种精神追求。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她总是挤出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反复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国关系、家庭功能、家庭建设、家庭教育、家庭美德和家风等问题的重要论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和保障家庭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家事审判中。经过多年的锤打磨炼,她不但思想觉悟高,宗旨意识强,政治立场坚定,而且审判理论更加丰富,审判技能更加娴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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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要像拿绣花针干活

认为,落实好“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就要把身心完全沉入到审判工作当中,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老百姓在法院能够打一场公正、便捷、受尊重的官司。她的内心有一份沉甸甸的承诺“此生只做一件事,就是把手中的每一起案件认真办好”。工作25年来,马桂琴守着这份承诺,一路走下来。在自己的审判岗位上,她严格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办案不含糊,一是一,二是二。她时刻告诫自己要拿绣花针干活,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从纷繁的言词、实物等证据材料中去伪存真、抽丝剥茧,客观、公正地把握尺度,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案结、事了、人和”的民事审判理念,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力求每一份判决于法有据、以法为度、公众认同,确保每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2012年,马桂琴因病住院治疗,手术前还向探望她的同志叮嘱手头的工作,术后不久,她对自己的案子放不下,顾不得身体尚未痊愈就急忙返回到审判台上。有人曾问她“累不累”,她笑一笑说:“对案件事实的探究,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已经刻在了骨子里,想改也改不了。”

真情奉献  巧审“家事”案

2013年,因工作需要,马桂琴调至民事审判庭,从事家事审判工作。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每每看到涉及离婚、子女抚养、老人赡养、家庭暴力的案件,总觉得心里不是滋味。如何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成了压在她心头的一块大石。通过学习和实践,她在最短时间内实现了从刑事法官向民事法官的成功转型。

携爱出发,用悠悠寸草心温暖千家万户,用拳拳为民情宣传“家和”文化,致力于“案结、事了、人和”,始终站在最大限度促进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角度,坚持依法开展家事纠纷审理工作,努力在解决纠纷中守护和谐。她改变传统的“一裁了之”的家事审判模式,秉承柔性司法的理念和“调解优先”的原则,用女性特有的耐心细心爱心的调解为婚姻家庭搭建沟通的桥梁,从家庭伦理、亲情关系、社会责任、父母责任、法律规定等多方位、多角度对每件案件进行评析,积极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治疗、修复作用,最大化保护妇女、未成年子女及老人的权益,全面保护当事人的身份利益、财产利益、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减少因离异对家人和社会造成影响。她不断总结家事审判工作方法、经验,不断更新理念适应家事案件的审判需要,对“80”、“90”后年轻人离婚案件给予冷静期,对涉家暴案件除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外,还积极进行心理疏导、案后回访,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治宣传。她坚持原则而又不失温情,通过圆桌审判,彰显司法的温暖和人性的关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也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2019年3月,她被评为全省法院最美家事审判法官。

赤诚为民换得春风化雨

“群众利益无小事。有时候他们争的就是一口气,为了化解一个心结,奔波与劳累、隐忍与辛酸都值得,只要携得热心、真心与诚心,就能春风化雨。”对如何化解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深有感触。正是一股对审判工作的热爱之情,坚定了马桂琴要做一名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的决心,帮助她书写一段又一段为民司法的感人佳话。在马桂琴的心中,没有大案小案的区分,无论何种类型的纠纷、无论标的额大小,每个案件的结果都是实现司法公正的载体。尤其在基层法院,大量案件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不少老百姓的诉讼能力较为薄弱,对于他们,公正司法不仅仅是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还需要情理法的融合,让司法有温度。二十多年来,马桂琴不断打磨自己的学识、智识和情商,竭尽全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一位70多岁的老大爷称某单位将其委托保管的个人档案丢失,导致计算工龄时少了3年,收到案子后,马桂琴认真梳理在卷证据,查找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分析考量,最终判决老大爷胜诉。从2016年起,每逢节假日,马桂琴都收到老大爷的电话祝福,这让她很是满足。做为一名基层法官,能够通过公正判决温暖群众的心,她的内心已得到慰藉。

用廉洁执法彰显职业操守

自从踏进法院大门那天起,马桂琴就告诫自己:清白做人公正办案、踏实干事,不惧权势,远离诱惑,固守内心一方主持正义的天地。一直以来,她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人情、金钱、权力面前,始终坚持着公正、廉洁这一法官必须遵守的原则和底线,用勤勉敬业的精神去感染人,以开拓进取、率先垂范来带动人,向人民群众传递公正司法的正能量,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温暖。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2009年,被任命为廉政监察员,廉政监察员更应该讲操守,重品行,塑形象。要求自己树立好“四个形象”,一是树好文明形象,不论在什么地方执行什么任务,都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规范约束自己,处处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准,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慎重交友,时时“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我为镜”为原则,工作、学习、生活上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并荣获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廉政监察员”荣誉称号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每年审结数百件案件,一次次庭审、一次次巡回审判、一次次法治宣传都历历在目;一次次耐心细致的调解、一次次苦口婆心的劝说、一份份公平公正的裁判、一次次不厌其烦的判后释疑,都是她努力耕耘、服务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的亮丽“成绩单”。

    马桂琴说:“面对堆积如山的卷宗和总是办不完的案件,说不累是假的。但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定分至争、服务人民是自己职责所系,只有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才能对得起身上的法袍,才能对得起老百姓的一声声称赞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