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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梯维保外包服务项目(三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嘉峪关中院 发布时间:2022/9/28 9:02:3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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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甘肃星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梯维保外包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梯维保外包服务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GSXW003FY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算金额:2.8万元

最高价:2.8万元

采购需求: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电梯维保外包服务1年(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内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

3.提供2022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提供2022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磋商响应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次公开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电梯安装修理(客梯)B级(包含B级)以上或安装修理(客梯)2.5m/s(包含2.5m/s)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2928日至2022107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获取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兰新东路2929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未购买招标文件则视为无效报名,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四、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2年10815:00之前在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大道368号)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必须是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超过时间或不在指定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2年10815:00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大道368号)。

注:因疫情影响,请投标人严格落实“嘉峪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1.开标当天,投标企业只能委派一人参加,提供“健康出行码”绿码及24小时核酸阴性。2.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全程做好自身防护措施(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以上安全距离、戴口罩、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吸烟等)。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 3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联系姓名及电话:

人: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址:嘉峪关市雄关大道368号

人:魏鹏

联系电话:0937-5968322;0937-5968321

代理机构:甘肃星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嘉峪关市兰新东路2929号

人:李京

联系电话:1399370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