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清积行动专题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怡及办理破产案件合议庭、部分破产管理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全省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清积行动的相关要求。各破产管理人汇报了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的进展情况、难点及下一步工作计划,黄怡对这次清积行动涉及的3件破产案件逐一进行分析点评,并一案一策作了指导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办理破产”是衡量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发挥好破产审判职能,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相关审判部门和破产管理人团队要高度重视破产审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推进会和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清积行动相关精神。要建立全市法院未结破产案件台账,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克服一切困难,多措并举,加快审理进度,通过月汇报、季调度、半年推进会的方式,督促破产未结案件的办理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结案。破产案件合议庭要加强与破产管理人的密切合作,与破产管理人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协调,更加主动地指导破产管理人做好相关工作,提高管理人程序意识和节点意识,监督管理人勤勉尽责履职。要以这次专项清积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机制,紧扣破产案件审理中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针对性措施,进一步提升办理破产的工作效率。要加强对破产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创新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把能动司法贯穿破产审判全过程,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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