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起诉要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书写起诉状要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能用圆珠笔,具体的样式和要求可参阅本院立案大厅的其他宣传资料。
二、个人起诉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起诉的,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个体工商户的,须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起诉状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四、被诉人是法人单位的,须提交其工商登记资料。(到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
五、起诉人起诉时应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按A4纸大小复印),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六、起诉人应将起诉状及证据材料交到立案庭的相应立案窗口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本院将发出预交诉讼费通知书,起诉人应在接到本院的预交诉讼费通知书的七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
七、起诉人交纳诉讼费后,先将向法院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填写在证据材料清单上(证据清单一式二份,可向立案窗口索取)。并在提交人一栏上签名,再凭交费凭证及已经审查的起诉材料到立案大厅相应窗口办理立案手续,并开据收据。
八、起诉人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九、办妥以上手续后,等候通知开庭,你的受理通知书上已写明办理你的案件的业务庭或法庭,具体情况可与相关的业务庭或法庭联系。具体地址、电话可参阅本院立案大厅的其他相关资料。
民事立案流程图:1.向立案庭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2.向立案庭审查起诉材料发出预交诉讼费通知书;3.持交费通知书到银行交纳诉讼费用;4.持交费凭证和经审查的起诉材料到立案窗口办理立案手续并开据收据。5.由立案庭将案件移交相关的业务庭或法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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